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春秋左傳第 11 節

孔子 左丘 / 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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伐绞之役,楚师分涉于彭。罗伐之,使伯嘉谍②之,三巡数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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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注释]

①辞平:绝讲和。②谍:侦察。

[译文]

十二年夏天,桓公与杞侯、莒子在曲池会盟,目的是为促成杞、莒两国议和。

桓公想促成宋、郑两国友善。秋天,桓公和宋公在句渎之丘会盟。由于还了解宋国的和平诚意,故而桓公又在虚地与宋公见面。冬天,又在地同宋公见面。宋公最终绝讲和,故而桓公同郑伯在郑地武结盟,接着领着军队联打宋国。鲁、郑国故而伐宋,是因为宋国讲信用。君子说:“是信义久维持,订立盟约也是没有好的。《诗经》讲:‘君子屡次结盟,定滋。’这都是由于讲信用的结果。”

打绞国,军队驻扎在绞国首都的南门。莫敖屈瑕讲:“绞国弱小而浮,缺少谋略。请派军队保卫砍柴的,以此欺骗绞。”楚王听从了的建议。绞俘获了三十个砍柴的。第二天,绞抢着城,到山里去追楚国的砍柴。楚军在北门等候着,同时在山伏兵;最终败绞,迫使绞国签订了城之盟而回国。

绞国的这次战役中,楚军分批渡。罗国想乘机楚军,于是派遣夫伯嘉探察敌三次遍数了楚军的数。

☆、桓公 桓公十三年

桓公 桓公十三年

[原文]

〔经〕十有三年二月,公会纪侯、郑伯。己巳,及齐侯、宋公、卫侯、燕战。齐师、宋师、卫师、燕师败绩。三月,葬卫宣公。夏。秋七月。冬十月。

[原文]

〔传〕十三年,楚屈瑕伐罗,斗伯比之。还,谓其御①曰:“莫敖必败。举趾,心固矣。”遂见楚子曰:“必济师。”楚子辞焉。入告夫邓曼。邓曼曰:“夫其非众之谓,其谓君小民以信,训诸司以德,而威莫敖以刑也。莫敖狃于蒲之役,将自用也,必小罗。君若,其设备乎。夫固谓君训众而好镇之,召诸司而劝之以令德,见莫敖而告诸天之假易也。然,夫岂知楚师之行也。”楚子使赖追之,及。

莫敖使徇于师曰:“谏者有刑。”及鄢,次以济。遂无次,且设备。及罗,罗与卢戎两军之。败之。莫敖缢于荒谷,群帅于冶以听刑。楚子曰:“孤之罪也。”皆免之。

宋多责赂于郑,郑堪命,故以纪、鲁及齐,与宋、卫、燕战。书所战,也。

请修好。

[注释]

①御:车夫。

[译文]

十三年天,楚国的莫敖屈瑕讨伐罗国,斗伯比为行。回去,斗伯比对的御者讲:“莫敖必定会失败。走路时把抬得很,这表明意志够坚定。”马见楚武王,说:“必定增派军队援助。”被武王绝。武王回宫告诉夫邓曼。邓曼讲:“夫讲的意思是数的多少并是主的,主的是国君以信用民众,以美德训诫百官,以刑罚使莫敖有所害怕。莫敖拘泥于蒲战的作法,定会自以为是,小瞧罗国。国君是对加抑制和安将更为率而警醒。伯比的愿意是请国君训诫众并善于抑制和安们,集会百官用美德勉励们,看见莫敖则告诉天对的行为是会宽容放纵的。如果是这样,难斗伯比晓得楚军已全部征了吗?”于是楚王派在楚国官的赖国去追没能追

莫敖派在军队中发布命令:“谁敢谏都将受到惩!”抵达鄢,军队渡河时混而没有次序。既没有整队,也没有设防。到达罗国,受到了罗国跟卢戎军队的两面。最终楚军败。莫敖在荒山谷中自缢而,其许多将帅则自在冶,听侯楚王罚。楚武王讲:“这是的罪。”把将帅们都免罪了。

宋国多次向郑国索,郑国堪忍受,故而就领着纪国、鲁国的军队跟齐国、宋国、卫国、燕国的军队打仗。《秋》没有记录这次作战的地点,是由于桓公超了约定的期才抵达。

郑国希望重修友好。

☆、桓公 桓公十四年

桓公 桓公十四年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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